关于闽南师大江滨校区脆桃树种植项目采购的补充公告
闽南师大江滨校区脆桃树种植项目采购公告中,第一条采购内容第3条施工要求第②条苗木质量要求更正为:
苗木质量要求:脆桃果树,30棵,单杆,高3米以上,冠幅2.5-3米,袋装苗,需健康,无病虫害,无缺乏矿物质症状,生长旺盛,树皮无人为损伤或虫眼。苗木到位后需经采购人现场管理员清点验收后方可种植。苗木种植后半年内死亡的,中标人需负责补植同等规格的脆桃果树。
投标文件的报价单内容相应更正。
特此公告。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