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漳财购〔2021〕8号)(附件1),从2021年7月1日起(以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以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各二级单位应合理安排采购计划,提前将《闽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意向》(附件2)提交至采购管理科(科技信息楼北1208室),gzccgk@mnnu.edu.cn,若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申购单位需要提交情况说明。
附件:
1、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漳财购〔2021〕8号)
2、《闽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意向》范本
3、关于急需采购项目的说明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