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师范学院校园中区三湘江南侧及图书馆周边
(1号区域)景观绿化工程通知
漳师招(工)[2007]012号
现将招标文件中第19页的支付方式更改为:
31
、当承包合同生效,进场后七天内发包人应先支付10万元工程预付款。每15日拨一次款,按完成的工程量(扣除优惠率)的60%支付。
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总额为总造价的70%(扣除优惠率,含预付款),余下部分待竣工验收且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总造价的88%,四个月养护期满后支付至总造价的97%(不计利息);预留3%作为保修金,期满后无息退还。
漳州师范学院招投标中心
200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