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 4.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5.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谈判报价人;
5.2谈判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5.3谈判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4谈判报价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5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6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7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8谈判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9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含)以上资质。
5.10投标人须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 (8)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指由谈判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10)提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