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工程造价咨询
中介机构信息库入围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立闽南师范大学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信息库
2.项目地点:闽南师范大学
3.比选单位:闽南师范大学
二、准入条件
入围漳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信息库(2017年度在库);
三、信息库规模与服务期限
信息库造价咨询机构数不超过20家,服务期限三年。
四、比选响应
(一)符合参选资格要求的各申请方应在2018年1月25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内给出比选响应。
(二)参加比选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受托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备案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驻漳备案证书;(4)税务登记证;(5)公司经营场所证明材料;(6)公司从业人员花名册(注明职称);(7)近两年业绩情况表;(8)与漳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签订的入围协议书。
(三)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科技信息综合楼北1206评标室。
五、比选保证金:本次比选无需缴交保证金。
六、中选确定方式
(一)对报名的中介机构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二)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列入闽南师范大学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信息库。
七、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中选结果将在“闽南师范大学招投标中心(http://dep.mnnu.edu.cn/zb/index.asp)网站上发布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除发生投诉情况外,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八、服务收费
原则参照闽价【2002】457号文件,具体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服务期委托业务抽签办法
采取随机抽签办法确定服务中介机构。如:用乒乓球标注编码,放入密封箱,按随机原则连续分别抽取三个号码,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侯选人放弃,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十、信息库管理
对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信息库内中介机构业务服务诚信档案。
(一)抽中的中介机构若发生主动放弃行为,或不能按时完成业务超过三次的,将被移出闽南师范大学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
(二)新建工程
1.所编制的预算被审核核减>3%,将取消其一年参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抽取的资格;
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所编制的预算被审核核减>5%;预算、预算审核存在重复计算、重复套价;擅自增加项目,恶意提高预算价、预算总价等行为,将被移出闽南师范大学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
3.预算编制过程中出现以下漏算情况:漏算少于3个分项且漏算金额大于预算总价1%的将给予警告,累计警告达3次,将被移出闽南师范大学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漏算3个分项及以上且漏算金额合计大于预算总价3%的,将被移出闽南师范大学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
(三)修缮工程
1.所编制的预算被审核核减>15%,将给予警告,累计警告达3次,将取消其一年参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抽取的资格;
2.所编制的预算被审核核减>25%,将取消其一年参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抽取的资格;
3.所编制的预算被审核核减>30%,将被移出闽南师范大学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
4.预算编制过程中出现以下漏算情况:漏算少于3个分项的将给予警告,累计警告达3次,将被移出闽南师范大学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漏算3个分项及以上,且合计金额≥预算总价15%将被移出闽南师范大学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
(四)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核相互串通,抬高预算总价的,或工程结算中不能公平公正,弄虚作假,与施工方勾结使业主蒙受经济损失,接受施工方贿赂等行为,将被移出闽南师范大学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
(五)所有的结算项目,如无特殊情况,在出具结算成果报告之前,负责审核的中介机构不得与施工方接触。
联 系 人:叶老师、蔡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27702
闽南师范大学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