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谈判报价人;
2、谈判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谈判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谈判报价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谈判报价人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释义:(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9月9日08:30至2016年9月13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7、招标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电子版可到发布公告的媒介下载。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
8、下载招标文件网站:http://zz.fjzfcg.gov.cn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0日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09月20日09:00:00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开标室
11、本项目采购人:闽南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联系人姓名:闽南师范大学
联系电话:05962522037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项目联系人:罗建英
联系电话:0596-2879616
网址: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广达支行营业厅
账号:35001870007052517035
12、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