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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1-07-16 10:43 作者: 访问量:

http://zfcg.czj.zhangzhou.gov.cn/350600/notice/d03180adb4de41acbb063875889f9af1/8a1bc2e97a5252f5017aad0986586b7d/

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闽南师范大学) 2021 年 7 (至)8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日期 备注
1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日常维修配件配送服务 [C2302]零售服务 该项目包含宿管科日常维修配件配送服务采购金额42万元和水电科日常维修配件配送服务采购金额40万元。 投标人的报价已经包含了维修配件的费用、运输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无需安装,安装由采购人负责)。 中标人所配送的维修配件必须全部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配送过程中如果对维修配件的质量有争议的,采购人可以要求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予以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提供的维修配件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装上必须明确标有生产商、生产地址(按照行业规范,个别配件确实无包装的可以例外)。 所有维修配件的质保期不少于1年(国家规定的配件质保期长于投标人承诺的,按国家规定的质保期计算),质保期内维修配件非人为原因发生故障或损坏的,中标人需免费予以更换。货物验收后,在质保期内,因中标人提供的维修配件的原因产生故障、安全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本项目为分次供货,并非一次性供货。对于清单中的维修配件,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起48 小时内将所需维修配件送到校内指定地点(木作配件需定做的,15日内送达)。中标人逾期送货的,每日需支付500元违约金,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因逾期支付的违约金最高为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送货达15天的可以解除合同。遇到紧急情况的,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尽一切努力提前送到。招标清单中的维修配件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招标清单中的任何维修配件,中标人如果拒绝提供招标清单中的维修配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招标清单中的数量为合同期内的预估数量,并非实际数量,合同期内,中标人根据各种维修配件的中标单价按照实际配送的数量一个月结算一次费用(寒暑假期间配送的费用顺延到开学支付) 82 2021-07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闽南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