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闽南师范大学招投标信息网 !

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

发布日期:2009-02-27 00:00 作者: 访问量:

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

 

第一类: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汇入的

一、     投标人准备相关材料。

①原缴交保证金转帐单复印件②公司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票据(资金往来发票或税务局监制的收据,并加盖公司印章)。若是中标人,需加附项目合同复印件。

二、     投标人将上述材料送至招投标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进行核查登记。

三、     办公室人员将核准通过的票据及转帐单送中心主任签名,中心主任签名完毕后返还给办公室人员。

四、     办公室人员将办完的相关材料返还给投标人。

五、     投标人将上述材料送学院财务处办理转账。

 

第二类: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存入的(缴款人必须以投标公司名称存款):

一、投标人在投标时,将现金存款单的原件一同送至招投标中心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投标人凭现金存款单原件到我院财务处换取存入票据。

二、     投标人准备相关材料。

①现金存款单复印件②公司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票据(资金往来发票或税务局监制的收据,并加盖公司印章);③若是中标人,需加附项目合同复印件。④投标保证金退还帐号及开户行及户名确认函(加盖公司印章,转入公司户名必须与存款时的户名相一致。)

三、     投标人将上述材料送至招投标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进行核查登记。

四、     办公室人员将核准通过的票据及转帐单送中心主任签名,中心主任签名完毕后返还给办公室人员。

五、     办公室人员将办完的相关材料返还给投标人。

六、     投标人将上述材料送学院财务处办理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