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
第一类: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汇入的
一、 投标人准备相关材料。
①原缴交保证金转帐单复印件②公司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票据(资金往来发票或税务局监制的收据,并加盖公司印章)。若是中标人,需加附项目合同复印件。
二、 投标人将上述材料送至招投标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进行核查登记。
三、 办公室人员将核准通过的票据及转帐单送中心主任签名,中心主任签名完毕后返还给办公室人员。
四、 办公室人员将办完的相关材料返还给投标人。
五、 投标人将上述材料送学院财务处办理转账。
第二类: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存入的(缴款人必须以投标公司名称存款):
一、投标人在投标时,将现金存款单的原件一同送至招投标中心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投标人凭现金存款单原件到我院财务处换取存入票据。
二、 投标人准备相关材料。
①现金存款单复印件②公司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票据(资金往来发票或税务局监制的收据,并加盖公司印章);③若是中标人,需加附项目合同复印件。④投标保证金退还帐号及开户行及户名确认函(加盖公司印章,转入公司户名必须与存款时的户名相一致。)
三、 投标人将上述材料送至招投标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进行核查登记。
四、 办公室人员将核准通过的票据及转帐单送中心主任签名,中心主任签名完毕后返还给办公室人员。
五、 办公室人员将办完的相关材料返还给投标人。
六、 投标人将上述材料送学院财务处办理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