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大分析化学大型仪器采购项目答疑纪要
项目编号:闽师招(货)[2013]008号
根据相关供应商反应的情况,现将此项目招标货物有关问题说明如下(再次建议截止时间:7月9日下午17点前):
一、序号2的元素分析仪,美国PE公司建议增加PE元素分析仪作为参考品牌,该设备的亮点在于百万分之一的电子天平,由于没有提供任何指标参数,我方无法进行比较分析,同时居于元素分析进样量值较大,百万分之一的天平与十万分之一的天平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相对有限,该品牌的元素分析仪的知名度较低及用户量较少,不属于主流品牌,不同意追加该品牌为参考品牌。
二、序号3的单模微波反应器中指标第11项“附件及服务”项,内容为“相关随机附件和2年的消耗品、现场安装、培训,保修期12个月 。卖方应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该设备保修期为三 年”。我方对该项的解释为,对相关随机附件保修为12个月,而除随机附件外,整机的保修期为3年。
三、序号4和序号5,我方要求保修期为三年,有投标商建议将保修期改为一年,经我方研究决定,不做该项目内容修改,维持原来三年的保修期。
四、关于大型仪器“服务”项,我方均有提出人员培训诉求,根据《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的文件精神要求,异地培训费用不得包含在招标总价内,故将此项相关内容改为“提供现场人员免费培训”。如果设备确实有专门的而且是必要的人员异地培训,费用将由我方另外承担,不计入招标总价内,特此说明。
五、其他项采购要求不作修改。
备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8日(周四)上午11:30
闽南师范大学
招投标中心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