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大多媒体教室智能化建设项目答疑纪要
项目编号:闽师招(货)[2013]015号
根据相关供应商反应的情况,现将此项目招标货物有关问题说明如下(再次建议截止时间:8月29日下午17点前):
一、关于“序号1多媒体网络中控”参数要求中的“设备必须通过国家强制3C认证”的要求是出于保证教学设备电气性能安全以保证师生人身安全的目而提出,因为多媒体网络中控属于多媒体教室控制管理系统的核心设备需要全天24小时通电,其电气安全性能十分重要。所有我部在招标要求中提出此要求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厂家质疑函提出多媒体中控设备产品不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且由于厂家自行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出设备认证而无法获得国家强制3C认证证书。我部在调查中发现国家3C认证技术服务中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有关于数据终端和多媒体终端的表述:“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调制解调器……数据终端(存储转发传真/语音卡、POS终端、接口转换器、网络集线器、其它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其它多媒体终端),请参考http://www.ccc-cn.org/ccccatalog.htm”。
但我部无法对多媒体网络中控设备是否属于强制认证产品目录中的多媒体终端产品进行认证,但为了保证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让更多合格的产品进入本项目投标,同意将中控参数要求修改为“设备必须通过国家强制3C认证,如无法提供的可以提供同等效力的国家产品质量及安全性能认证证书和《3C强制性产品目录外确认书》(此确认书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性文件,可用来证明确认书所载产品不在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目录之列,即该产品无需办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二、厂家质疑的招标要求中序号5、15、18条中对多媒体教室管理可视化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及福建省教育考试巡视监控系统建设标准,可接入福建省教育考试巡视监控系统”的要求是在参考了校领导、教务处等提出的建设标准化考场的要求出发,本着“一次投资,多重利用”的原则,在建设网络多媒体教室系统的同时兼顾标准化考场建设,以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我校建设资金而提出的要求。有部分厂家提出其设备不符合国家及福建省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标准,可能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并质疑我部该要求有控标倾向。我部经研究认为我部提出此要求是符合学校建设发展要求和学校利益的,为了保证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让更多的厂家进入投标,同意将招标参数要求中“序号5:符合国家及福建省教育考试巡视监控系统建设标准,可接入福建省教育考试巡视监控系统”修改为“可视化系统可接入福建省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并在验收时进行福建省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连接验收测试”、“序号15:通过网管平台系统与省标准考场巡考平台系统的无缝对接”修改为“可通过多媒体教室网络管理系统接入福建省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并在验收时进行福建省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连接验收测试”、“序号16:技术标准必须满足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修改为“技术标准可接入福建省教育考试巡视监控系统,并在验收时进行福建省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连接验收测试”、“序号18:技术标准必须满足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修改为“技术标准可接入福建省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并在验收时进行福建省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连接验收测试”、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三点中的多媒体教室建设要求第(5)条“可视化系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可支持标准化考场要求,可通过多 媒体教室网络管理系统与国家及福建省标准考场巡查系统对接。”修改为“可视化系统可通过多媒体教室网络管理系统接入国家及福建省标准考场巡查系统,并在验收时进行福建省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连接验收测试。”
三、贵中心反映有接到针对次项目参与招标企业须具有监控工程建设资质的质疑。我部就此问题进行研究讨论认为此次多媒体教室智能化建设主要是对多媒体教室进行网络管理系统建设,满足信息化时代下对多媒体教室远程智能化管理,以提高多媒体教室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在该系统建设中为了能够更好的了解教室实时使用情况配套建设了教室可视化系统,以便能够获取教室图像用于教室管理维护等。这一可视化系统与普通的安保监控系统工程从建设目的到建设要求及建设标准均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我部未要求参与招标企业必须具有监控工程建设资质。这样也可保证有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此次项目建设招标中来,可以促进企业竞争保证学校利益最大化。为了将我部这一目的更加准确清晰完整的表达清楚,我部同意将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商务要求中“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有高校相关批量多媒体教室和大规模监控系统建设案例和相关建设资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文件。案例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查。”修改为“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有3年内普通高校网络多媒体教室管理系统(30间以上规模)及网络多媒体教室可视化系统、标准化考场系统建设施工及系统集成案例,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文件(合同或建设清单等)。所提供案例中使用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须在文件中提供备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次多媒体教室智能化建设项目系统设计施工方案,并提供相关标准图纸(包括控制中心装修、系统安装施工图纸)”。
四、招标要求序号第29项中有部分数据在文字录入时发生输入错误,现更正为:“液晶规格55寸三星 LCD液晶屏/显示比例 16:9/分辩率 ≥1920*1080 ;对比度≥ 2000:1/反应时间≤ 5ms/亮度 450;可视角度 178°/178°/显示面积 55英寸;PC配置 主板:H61(技嘉)/处理器 G550/硬盘:320G物理硬盘、内存:2G/DDR3/1333/电源 250W、正版win7操作系统 ;多媒体系统 立体声音效 额定功率:10WX2 峰值功率:15W X2、输出接口:2个USB/1个HDMI/1个VGA 、输入接口:网络口电源线 ;正面材质 钢化玻璃 、背壳材质 边框铝合金,背面冷扎钢板,表面喷漆。含设备安装所需网络布放和强电安装改造。备注:提供产品彩页;设备到货安装时中标单位须提供安装所须的各种配件和线缆。”
五、其他参数及要求不作修改
备注:因项目招标文件有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延长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 2013年 9月12日(周四)上午11:30
闽南师范大学
招投标中心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