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大化学基础仪器采购项目答疑纪要
项目编号:闽师招(货)[2013]009号
根据相关供应商反应的情况,现将此项目招标货物有关问题说明如下(再次建议截止时间:7月9日下午17点前):
一、序号2与序号15,经供应商建议并比较技术指标,同意增加上海元析品牌作为参考品牌。
二、序号31中,设备名称存在台式高速离心机与台式高速离心机(高级),由于没有提供高级台式高速离心机指标,造成指标不明,现删除该项的台式高速离心机(高级),即该项的设备名称为台式高速离心机,指标不变,数量为5台。
三、序号33和序号34中“气浴恒温振荡器”的指标中“温度控制范围”,经反应温度控制无法达到100摄氏度,现将该指标改为控温范围从室温到不低于60℃。
四、序号38同意增加北京东西电子气相分析仪作为参考品牌,同时该项的第4个指标删去,删除内容为“4、电子捕获检测器(ECD)),检测限:≤1×10-13g/ml 样品:γ-666 最高使用温度:350℃ 采用NI63放射源,对电负性强的物质,如卤素化合物有极高的敏感度”。
五、其他项采购要求不作修改。
备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 7月18日(周四)上午11:30
闽南师范大学
招投标中心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