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名录库入围比选的公告
各中介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工程项目预结算的审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印发<闽南师范大学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管理及比选办法>的通知》(闽南师大【2022】6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进行入围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闽南师范大学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比选
2.项目地点:闽南师范大学
3.比选单位:闽南师范大学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国家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书。
3.单位注册地或分公司登记地在漳州市区,且在漳州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
4.近三年,申请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申请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闽南师范大学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信息库无不良行为记录。
5.根据闽南师大〔2022〕66号的规定无其他不予列入名录库的情形。
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服务期限及服务范围
1.服务期限:入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的单位服务期限为三年。
2.服务范围:未达到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咨询项目。
四、比选响应
(一)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 6 月 13日至2022年 6月17日18:00止)
(二)符合参选资格要求的各申请单位应在2022年6月20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内给出比选响应。
(三)提交比选资料的受托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交以下资料(比选文件格式附后):
1.《加入闽南师范大学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非本市造价咨询机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在漳州年检合格的驻漳登记证明书;
4.公司造价咨询人员花名册、职称证书及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附“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
6.在漳州市区内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文件(非自有房屋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7.两个造价大于500万的预算编制或预算审核成果文件封面或合同复印件(项目地点需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一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各个缺口处加盖公章。报名单位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三)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东门。
五、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无需缴交保证金。
六、中选确定方式
届时将邀请校纪委到场监督,申请单位无需到场参加。
(一)由专家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拆封,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
(二)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按单位报名顺序确定编号,采用随机摇号方式确定20家单位列入闽南师范大学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
七、中选公示和签订服务协议
1.中选结果将在“闽南师范大学招投标中心(http://zbzx.mnnu.edu.cn/)网站上发布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除发生投诉情况外,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协议)。
八、服务收费
原则参照闽建价协〔2020〕34号的收费标准60%计算,具体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服务期委托业务抽签办法
由比选管理工作小组对名录库中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号。当发生委托业务时,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中选造价咨询机构。
随机抽签的办法:用乒乓球标注编码,放入密封箱,按随机抽签办法确定中选造价咨询机构。取三个号码,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十、名录库管理
对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名录库内中介机构业务服务诚信档案。已经进入名录库的造价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清出名录库,且不再受理其下一轮的入库申请:
1.编制的预算、预算审核错漏严重,偏离项目实际的(新建工程被审核核减>5%;修缮工程被审核核减>25%);
2.预算、预算审核存在重复计算、重复套价,擅自增加项目,恶意提高预算价的(新建工程漏算3个分项及以上且漏算金额大于预算总价3%的;修缮工程漏算3个分项及以上);
3.已完成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由于成果质量问题导致项目无法顺利施工的;
4.预算编制、预(结)算审核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或争议未及时向业主反馈,主动沟通协调,造成工作被动的;
5.服务过程中不配合业主进行现场勘察的。
6.所有的结算项目,如无特殊情况,在出具结算成果报告之前,负责审核的中介机构不得与施工方接触。
联 系 人:叶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42637
闽南师范大学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