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电动观光车、不锈钢工作台等废旧物资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拍卖标的 |
资产现状 |
1 |
4辆17座电动观光车,存于北江滨校区达理学生公寓区 |

|
3 |
不锈钢工作台(数量如图),存于北江滨校区芙蓉楼 |

|
4 |
钢木靠背椅(大约600张),存于北江滨校区达理学生公寓区地下室 |

|
二、拍卖方式:
采用密封式递价(一次性不可更改报价,详见附件1)的拍卖方式,报价为包干报价(成交人须承担取得标的物所产生的装卸费、运输费、清理费、保险费等)。
三、竞价方资质要求:
1.竞价方要求:法人、自然人。法人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证、身份证复印证;委托人除上述材料外,须有委托授权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看样前需现场缴交拍卖保证金1000元(现金),递交保证金的竞价方才拥有此次进校看样及递交报价的资格。
四、看样及报价方式:
北江滨校区集中看样,报价人需于7月17日上午9:00到达闽南师范大学东门(以缴交拍卖保证金为准):若人数超过5人为避免人员聚集,则根据竞拍人缴交拍卖保证金的先后顺序分组,在校方老师导引下进行现场看样。
现场报价:待看样完毕后,竞拍人立即离开看样现并根据老师的指令于5分钟内填写整体报价并密封完整后递交给所在分组的老师。
拍卖底价:4000元,报价低于此数报价无效。
联系人:张老师:05962528093 林老师:13607572211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10:30开标。
地点:闽南师范大学科技信息楼北1206
六、拍卖说明:
1、开标时竞价方可无需到场,密封的报价将由工作人员统一现场拆开,价高者成交,开标完成后将网上公布项目成交人及成交价,当日进行网上公示。
2、开标后未成交方可当场取回保证金;
3、项目成交人需在2023年7月17日(上午11:00前)至我校签领《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拍卖成交协议》及缴纳货款;未在期限内完成上述内容,我校视项目成交人放弃此次交易,其所交保证金将不予返还,本次拍卖宣告流拍,我校将择日重新组织拍卖。
4、货款缴纳后,成交方需2023年7月18日(下午17:00前)完成标的物搬运。
闽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