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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关于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的公告(20251113)

发布日期:2025-11-10 09:24 作者: 访问量:

闽南师范大学关于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的公告


我校于20251114日(星期五)1030分在闽南师范大学科技信息楼北1205室公开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项目简介

标的名称:闽南师范大学自抽水厂等3处废旧物资拍卖(电子竞拍),拍卖机构需委派人员现场拍照核实并整理资产清单,协助委托方组织现场看样工作。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与比选活动的拍卖企业(机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合法存续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机构),但允许分支机构代表该企业(机构)报名,中选后,需由法人企业(机构)(如设有分支机构的,需为总公司)与委托方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并以法人企业(机构)名义组织拍卖活动。委托拍卖合同签订后,组织拍卖活动中需要法人企业(机构)盖章的,分支机构盖章视同法人企业(机构)盖章。同一家企业(机构)有多个分支机构的,只能由该法人企业(机构)独立报名或其中一个分支机构代表该法人企业(机构)报名,其他分支机构不得重复报名,分支机构报名参与选择活动时,申报的中介机构名称为法人企业(机构)全称;

2、具有合法有效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机构);

3、信誉良好,未发现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行业道德的。

三、报名资料

1、拍卖企业(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如分支机构代表该法人企业报名的,需提交该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其所代表的该法人企业(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拍卖企业(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拍卖企业(机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拍卖师证书复印件;

5、凡报名资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比选资格或中选资格。

有意参加本次随机选择的拍卖企业请于2025111410时00分至1030分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交至闽南师范大学科技信息楼北1205,提前或逾期不予接收,均视为弃权。

四、选择办法

本单位组织人员对拍卖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拍卖企业,按随机抽选的原则确定一家拍卖机构,承接此次拍卖业务。

五、拍卖佣金

1、拍卖佣金按各标的拍卖成交价的3000包干的标准只向竞得人收取,除收取上述拍卖佣金之外,不得再以咨询费、手续费、公告费、制作拍卖竞标文件工本费(材料费)等名目向交易双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转嫁法定或规定应由拍卖机构承担的税费。

2、拍卖不成交的标的,拍卖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并自行承担已发生的运行成本费用,若委托方要求拍卖机构对流拍标的重新组织交易的,拍卖机构应无条件继续组织拍卖,拍卖佣金标准不变。如两次拍卖不成交的,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委托,重新选择拍卖代理机构委托拍卖。

六、其他事项

1、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选的拍卖机构负责原路退回,但竞买人有违法、违规或者违约等行为需处理的除外;竞得人的保证金需征得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后原路退还。

2中选的拍卖机构,在项目公告期内须在漳州市芗城区设置有办公场所以便接受意向竞买人咨询和报名。

3、本项目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缴交的成交价款直接汇入委托方(闽南师范大学)指定账号。

4、选择结果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选的拍卖机构与学校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七、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闽南师范大学 联系人:张老师 0596-2528093

闽南师范大学

202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