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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江滨校区格桑花海种植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1 11:08 作者: 访问量:

闽南师范大学江滨校区格桑花海种植项目采购公告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我校江滨校区格桑花海种植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闽南师范大学江滨校区格桑花海种植项目。编号:MNSDHQZB20260331001。为提升揽城绿道靠江滨路观景台的景观效果,在现有姜荷花护坡的基础上,清除已种植水仙花的地块,在此地块以及周边绿地种植一片格桑花,旨在打造四季有花、持续变化的“四季花海”景观。

1.项目地点:闽南师范大学江滨校区揽城绿道靠江滨路观景台周边。

2.项目规模:固定总价29700元。

3.施工要求:

(1)施工内容:在揽城绿道靠江滨路观景台周边种植格桑花,清除原有水仙花,种植地块表面清杂、基层平整、耕地、播种、盖保温膜、浇水,养护至格桑花苗高度达到10cm,出芽率达到85%以上。

(2)项目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原有水仙花清除

660

m2


2

格桑花种植

≥1720

m2

种植地块表面清杂、基层平整、包耕地、包播种(每平方米播种不少于15克)、盖保温膜、浇水,养护至格桑花苗高度达到10cm,出芽率达到85%以上

3

有机肥

15

50公斤/包

种植区域每平方米均匀施放基肥(有机肥、化肥),均匀播种花籽,需按要求完成耕地、播种、施肥、覆盖、浇水等全部工序。

(3)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组织施工及验收,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中标人施工作业不得影响我校正常教学秩序。

(5)中标人应做好安全保障,确保施工人员及施工区域内其他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不得破坏周边的各种设施,如发生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必须在开始施工前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险。

4.施工工期:10个日历天,遇雨天顺延。逾期完工,每延长一天扣除工程款200元。养护期从施工完毕到出苗率、出苗高度达标止。

5.结算方式:固定总价结算法,即工程结算价为29700元,该价格包含清除水仙花、种植地块表面清杂、基层平整、耕地、播种、盖保温膜、浇水、有机肥和格桑花花籽价款、养护费、工具物资费、管理费、税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为大包干性质。

6.付款方式:养护期满后,经验收合格付款。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基本账户,且经营范围须包含绿化养护、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近三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闽南师范大学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及投标人代表均不得与闽南师范大学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8.评标办法:

(1)本招标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固定低价评标法),项目固定总价29700元(大写:贰万玖仟柒佰元整),投标人报价不等于项目固定总价均为废标。

(2)本项目在满足全部技术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中,以承诺种植面积最大者为中标人。技术要求如下:

种植面积≥1720㎡;

每平方米播种不少于15克;

养护至格桑花苗高度达到10cm;

④出芽率达到85%以上。

承诺种植面积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明确载明的面积为准,面积数取整数,小数点后数值不予计算,亦不进行四舍五入。

(3)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承诺种植面积从大到小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排序在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出现承诺种植面积相同的情形,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采购要求及说明

1.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所有潜在投标人递交标书时,现场签到即视为报名。

2.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时00 分至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闽南师范大学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后勤管理处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需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办理进校报备事宜。

3.开标时间:2026年4月9日9时40分

4.开标地点:闽南师范大学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5.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包括响应函、对公账户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声明、“信用中国”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一日17时)、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采购要求响应表等。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佰元整,单独密封盖章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6.2中标后中标人未能做到按规定及时签订合同的;

6.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19532664362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6年3月31日